報稅~扶養姪女

請問~姐夫(去年收入所得約四十萬),姐姐(無收入)的女兒(三歲)今年要給我申報扶養,戶籍不同但姪女跟我居住在一起,可否申請扶養??需附加那些證明??謝謝!!

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

你好:


1. 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,其他親屬的扶養是要在同一戶籍下的,所以今年可能
    你就無法申報你姪女的扶養去作扣抵了。

2. 日後你將收姪女的戶籍遷在一起後,如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你需準
    備,①切結書(申父母填寫的,成立有限公司,用於確實為你所扶養用) ②父母親的身份証
    影本各一份 ,一同附上申報書寄到國稅局。

3. 扶養其他其屬是有限制的,如你的狀況,如果他到了20歲就無法扶養了哦
   條文如下:
  所得稅法第17條第4項
 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,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一
 千一百二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,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
,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。

參考資料 http://teacher.sljh.tp.edu.tw/t415/law/tax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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